刑事赔偿复议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12 浏览:535

司法行政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于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可以自行确认,也可以责成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确认......

以下是刑事赔偿复议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全文

◇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检赔复字[]号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XXX

二、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情况...全文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复议

司法行政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于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可以自行确认,也可以责成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确认。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复议,复议申请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也可以通过原承办案件的司法行政机关转交...全文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程序

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为赔偿案件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的赔偿案件由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受理、承办和审核。

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受理赔偿申请应当查明下述情况:

是否属于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赔偿范围...全文

◇刑事赔偿程序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在司法赔偿实践中,常常会显露出我国现行赔偿程序的一些缺陷。

以下是刑事赔偿程序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现行刑事赔偿程序在设计构造中存在的缺陷

第一确认程序的缺陷

当事人要求司法赔偿,必须先确认有关机关行为违法,未经确认不能进入申请程序。确认已经成为受害人获得赔偿的重大障碍...全文

◇刑事赔偿

什么是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对于违法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期限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有下列违法行政职权行为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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