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新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
工作计划
根据《新安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区工作规范》
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一、病例报告
(一)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区情况的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方案,反映我区居民肿瘤、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死亡、生存状态,为我区肿瘤、心脑血管事件防治提供相关信息。
(二)内容和方法。
1.卫生院负责制订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培训。建立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新发和死亡病例登记报告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单位和管理单位职责、工作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统一印制报告卡片及登记本和有关表格,分级培训登记报告相关人员。
2.登记资料的收集。建立健全人口死因登记报告制度,收集肿瘤登记资料。肿瘤新病例的报告范围是全部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死亡资料主要用补充发病资料和评价登记质量等。以具有重大公共卫生意义,并较容易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心脏性猝死、脑卒中(指:原发性脑实质出血、脑栓塞、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心脑血管事件作为报告病种。
3.死亡补充发病和剔除重复卡。每年将收集的肿瘤、心脑
血管事件死亡资料与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资料进行核对。(1)补填肿瘤发病卡。对只有死亡卡而没有病例报告卡的发病漏报病例,应当进行追溯调查,获得肿瘤的部位、病理学类型、诊断日期等诊断信息后,及时按规范补填。(2)剔除重复报告卡。
4.登记资料的保存与利用。登记资料定期备份。登记报告卡经编码、剔重录入并完成年度统计后,应当按照规则存放、备份,以备核查。
二、职责范围
(1)肿瘤登记报告单位。按规范填写肿瘤登记报告卡及肿瘤报告登记本。明确诊治肿瘤病例的责任医生,配备专人负责肿瘤登记报告卡收集、登记、上报及录入。
(2)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为心脑血管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并制定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登记报告单位。
(4)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填写报告户籍所在地新发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病例报告卡及完成相关资料的核对、上报。
三、工作及方法
(一)辖区内发现心脑血管事件后要及时填写报告卡和登记本。登记本及报告卡片要一致,内容填写应完整,真实,不得缺项,漏项,杜绝出现逻辑错误,字迹要清楚。
(二)每年举办4次培训,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漏报调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