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方)
乙方:_________(被方)
一、双方职责: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项目资料和图纸;
乙方负责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并负责技术咨询(整套施工图纸及壹张效果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互相积极配合。
二、项目名称及计费方式:
1、甲方乙方设计_________/㎡,甲方设计面积(平方数按墙中线面积,开放阳台,按面积一半算,封闭阳台按全面积算。);设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若要求在协议规定的基础上再加制效果图,每加一张收费500元,共计_________张,总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签定协议,甲方向乙方付设计定金(设计总额的50%),计人民币元;
2、施工图初稿出来以后,乙方应征求甲方意见;在甲方确定修改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套正式完整的施工图纸(A3),甲方须在每张图纸上确认签字;甲方在收到图纸的同时,须向乙方付清设计费。
四、图纸修改费用:
1、平面方案阶段、平面图调整不另收图费,甲方认可后须在图纸上签字。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双方确认的、已完成的全套施工设计图重新设计、制作,甲方须支付改图费,费用为设计合同总金额的60%。
五、其他:
1、整个设计过程,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A3),甲方需要增加图纸,按实另加工本费,每套工本费计人民币100元整。
2、甲方在确认设计后,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调解决。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乙方有权利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设计版权。
4、原则上,乙方在和甲方初步沟通工作日做好施工图初稿;在甲方审核初稿并确定修改意见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的制作。实际操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另有要事,则双方再做沟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另定时间。
5、如果甲方只要求乙方做设计,乙方仍有义务对施工负责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在甲方遇到施工疑问时,乙方有义务进行解答。在双方确定施工图纸可行,并且乙方完成了对甲方的设计交底工作,在这基础上,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施工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设计不符合规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乙方要无条件负责修改设计。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图纸或提供技术咨询,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设计费总额的10%)。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的设计费,乙方有权停止乙方在协议中所履行的义务。
七、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证件:_________证件: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7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人受托人处理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
第四条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事务处理情况向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人支付受托人处理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方、受托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修、装饰的特点,就甲方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工程项目的装修、装饰设计解决方案等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说明: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项目使用面积:
4.设计内容包括:
二、设计收费方式:
1.本设计合同设计费按________/平米计取,设计费总额________币大写________(设计费总额最终按实地测量面积结算)。
2.甲方于签订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万元。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确定后,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________万元,乙方进行整套图纸的绘制。整套图纸绘制完成交给甲方使用,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________万元,即支付完全部设计费用。
三、设计时间周期:
1.乙方签订设计合同后进行实地测量,并在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
2.甲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后,乙方应在天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
2.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3.甲方在接到乙方整套图纸绘制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天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实地测量及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的设计,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2.乙方在甲方签字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后,应在约定的设计时间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负责处理有关图纸内容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并配合甲方参加现场技术指导及阶段验收工作。
六、设计方案修改及版权:
1.乙方对甲方已签字确认的方案不再有修改的义务,若甲方有修改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并交纳相关的方案变更费用。方案变更及变更费用,以附件方式由双方签字生效。
2.本项目的设计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进行保护,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项目使用。如甲方将上述图纸另作其它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3.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身份背景,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保密。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完成日期延误的,每延一天乙方须支付甲方设计费总额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按照设计费总额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甲方已付的设计费返还甲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终止时,甲方应以已付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有权不予退还。
八、纠纷解决方法:
1.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解决。
1)、到乙方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2)、到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9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方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关于该房屋装修之
1.方不可撤销地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方承诺,前述是独家的,方不得另外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装修质量及保修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方。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方安排修复。
3)方同意和认可:
(1)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方达公司代理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方。
2.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方一次,以催告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方承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特别约定
1.方承诺,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