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姓名)____(劳动保障卡号:),_年_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款项摘要:),_年__月_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注:1.证明内容应当填写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__,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