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户主):,村人,身份证号:。因家庭生产生活资金不足,现由借款人(户主)向枣强县恩察农村信用合作社社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贷款限额(大写)元。
借款人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夫妻(姓名):父子(姓名):,经本户家庭主要成员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贷款承担以下责任:
1、本户家庭主要成员对此证贷款承担限额内的连带责任。
2、与信用社保持联系,并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工作情况。
3、借款人的贷款本息如未能按期归还,逾期达30天,信用社可在有关媒体和相关信用系统上公布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将违约记录存入农户小额信用档案,并依法清收。
此承诺书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各一份。
借款人(户主签章):信贷员(章):
家庭主要成员(签章):
(签章):信用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