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储存运输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委托储存运输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委托储存时,需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需要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随货同行行复印件以及药品的相关证明(药品质检报告、批签发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甲方保证需委托储存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备储存、保管甲方所提供药品的场所、人员、设施设备条件。需提供储存委托药品的冷库当年的验证报告、温湿度监控系统验证报告、冷链药品储存保管人员的培训记录以及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其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机并加盖企业公章。
3.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冷藏运输车辆的当年的验证报告、配送和运输人员的培训档案、冷藏运输车辆的合法证明、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乙方应按照要求储存、运输药品,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污染、变质等,所照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将委托储存药品送至甲方指定仓库时,应当提供委托运输开始到结束的药品在库的温度记录以及在运输途中的温度记录。
三、协议说明
1、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委托储存的药品送至甲方仓库,由甲方签收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