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简称甲方)承建方:(简称乙方)甲方经村民小组会议同意,将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以下施工合同书。
以上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
五、以上建设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建。按工程预算为基础,实际施工有增减时按实结算。
本工程总工期60个工作日,自进场之日计起,
如由于不可抗力及村民建房影响致停工,工期可适当顺延。
1、经有关部门评定达到合格以上。
2、甲方派员驻工地,检查、监督质量,协同有关部门验收工程项目,并做好隐蔽工程、增减工程的签证手续。
3、本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属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属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不不予负责。
1、付款方式:工程款分三期支付,项目动工后预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基本完工前付总造价的40%,余款待工程竣工经省、市验收合格后付清结余工程款。
2、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送甲方审核。
1、乙方责任:①工程质量与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不符时,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②施工过程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责任:①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②按进度支付工程款。③进场前提供临时设施搭建及材料堆放场地,清除施工范围内的障碍物。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