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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办理?

  •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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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社保局办理减员,劳动者可以依法转移社保或者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内容,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再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到当地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通常有如下情况:
1.劳动者按照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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