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海商法双重责任限制是指以两种标准确定责任限额的方式,可以根据“件”或者“重量”计算责任限额,同时人身损害赔偿的限额根据船舶吨位不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第十一章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
除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另有规定外,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依照下列规定计算赔偿限额:
(一)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本项第1目的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
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
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
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你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查看全文
在法律语境中,赔偿责任限制意指为防止逾越责任人所能承受的惩罚而设立的法定限额。其通常应用于特定场景以维护公平,如海运、空运等行业中。此举旨在维持各方面利益...查看全文
以下海事赔偿请求,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均可请求责任限制,因此被称为“限制性债权”:1.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