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辞退赔偿是:
1.非过失性辞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2.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查看全文
辞退员工赔偿双倍的规定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查看全文
劳动法的辞退赔偿在深圳市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支付;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被辞退的,用...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