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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怎么才算是自己的

  •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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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诉诸于财产处理方案的婚姻而言,以下几种方式是常见且有效的举措:
(1)在结婚之前签署财产协议。
倘若夫妇们在缔结婚姻前,能够达成共识签订一份详尽的财产协议并接受公正机构的核实与认证,那么在婚后,有关财产的分配和使用将会参考这份专业的法律文件进行操作。
在这个过程中,假如其中一方决定利用在协议中所约定的个人所属财产购置房产,这种情况下,购置完成后的房产将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2)父母在子女婚后提供资金以协助购房。
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际,由某一方的父母以全额赞助的形式为他们购买房产,并且在产权性质上明确标注为出资人本人及其子女的专属财产,这便意味着此类房产并不纳入夫妻俩的共有资产范畴内,而是被认定为夫妻中的某一方的私人财产;
(3)签订婚后方购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针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这份约定可以明确划分婚姻关系基础以及婚前属于各自、共有的财产,甚至还可以规定部分财产作为各自与共有财产,然而这份约定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表达出来。
更为重要的是,夫妻间关于婚姻关系基础持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规定,均具备对双方的约束效力。
因此,夫妻双方自然可以在此基础之上,选择签订婚后方购房协议,明确划定所购房产的物权归属,然后亲自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审核并公证。
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房产注册时,只需将公正过的协议提交给相关单位即可顺利完成,如此以来,所购置的房产将始终享有一方的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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