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有别。它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或买卖契约前,就交易房屋相关事项达成的初步协议,被视为预约合同。其主要作用在于约束双方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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