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遗嘱订立方式包括: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起草,并签字及注明日期;2. 代书遗嘱:应有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由一名代表书写,所有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3. 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现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在遗嘱上每页签字并注明日期;4. 录音录影遗嘱:采用此种形式订立的遗嘱,同样需要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在录音录像中署名并注明日期;5. 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办理。无论选用何种方式,自始至终都应确保遗嘱内容反映遗嘱人真实意愿,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形式和实质的要求。此外,见证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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