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与汽车厂家之间主要存在两种法律关系。首先,他们之间形成了代理销售关系,即4S店是汽车品牌在特定区域内的销售服务中心。此关系不仅涵盖了产品的销售,还包括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以及信息反馈等各个方面。其次,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体现在签订的《汽车品牌特许经营合同》中,该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返利、罚款、经营指导义务和商圈保护承诺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向4S店购买汽车时,是与4S店形成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而并非与汽车厂家。因此,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通常会向4S店追究责任。同时,4S店与汽车厂家还存在直接贸易关系,其中4S店作为一级经销商,获得原厂配件、维修器材和专业保养人员等技术支持。
在新的规定下,对4S店的地位有所提升,例如禁止厂家向经销商搭售产品、单方制定销售任务等。但若厂家违反这些条款,最重的处罚仅为警告或小额罚款。然而,新规定也确保了经销商在某些条件下的权益保障,如未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厂家要中止授权需要按估价回收经销商的设备并回购库存车辆和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