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法层面上,法定血缘亲属之间通常允许结婚,这并不适用于拟制血亲的范畴,它们原本并无血液关联,或是尽管存在间接血统联系却未在法律层面得以确认。这种情况不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的明文规定范围内,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该对男女无法满足结婚之其他必备要件,则仍不可合法缔结婚约。值得一提的是,实质姻缘亲属间由于彼此间缺乏血液关联,故而不存在近亲通婚可能对后代产生的潜在风险,因此可以依法进行婚配。
对于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尊重《婚姻法》的规定,均被明确列为了禁止恋爱和结婚的范畴。如在因特网定居的男女中有任何一方涉及到这些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他们的婚姻关系将根据所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