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故意杀人罪是可以适用假释的。
这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即被判有故意杀人罪者需在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实际服刑达到十年及以上方才有资格提出假释申请。当某人被判犯有刑事罪行时,如他/她符合相关条件,将有机会获得假释。人民法院在审查并确认其确实表现出真诚的悔悟或立功事迹之后,方可裁决是否给予他/她适当的减刑或假释待遇。
对于累犯的情况,不能进行假释,但他们仍可依据法律规范申请适当的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