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及制造毒品数量在鸦片贰佰克以上但不超过壹仟克,海洛因为或甲基苯丙胺为拾克以上但不超过伍拾克或是其他类型毒品数量较多者,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刑事处罚。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及制造鸦片不到贰佰克,海洛因为或甲基苯丙胺不到拾克或是其他数量较少的毒品,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需附加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若犯罪主体为公司等法人组织,并且触犯了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的罪名,那么将会对该单位进行罚金惩罚,同时对其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层和主要责任人也会依据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利用和教唆未成年人参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或是向未成年人售卖毒品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如果多次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且这些活动均未得到有效处理,那么这些毒品的数量将予以累积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