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即所谓的“非法拘禁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剥夺政治权利。若行为人在实际过程中实施了殴打或者是侮辱他人的恶劣行径,则处以更严厉的处罚,且需从重处罚。倘若犯罪事实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那么量刑将会从现有基础上再加重一至三个档次,视情况轻重分别处以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若使用暴力手段导致他人伤残甚至是死亡的情形发生,那便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另外,如果是为了追讨债务而采取非法扣押或拘禁他人等手段,那么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对于那些身为国家机构公职人员,却利用职权便利触犯本罪的犯案者,其量刑同样需要比照前述条款进行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