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对方全责我需要付折旧费吗
律师解答
通常来讲,要是租车方因为对方全责而让车受损,那租车方是不用给折旧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规定,像租赁或者借用这种情况,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要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并且是属于这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就由机动车的使用人去承担赔偿责任。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要是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那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租车这种事儿里,租车方作为使用人,要是对方全责,那对方就得承担车辆维修之类的直接损失,租车方不用承担折旧费这类的间接损失。不过,如果租车合同里有特别的约定,那可就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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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租车方因对方全责而致使车辆受损时,是不需要支付折旧费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在租赁、借用等情形下,若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并非同一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么就由机动车的使用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倘若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租车这一情形而言,租车方作为使用人,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理应由对方承担车辆维修等直接方面的损失,而租车方无需承担折旧费等间接方面的损失。不过,如果租车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那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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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要是租车方因为对方全责而让车辆受损,那租车方是不用掏折旧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侵权责任编的规定,当因为租赁或者借用这类情况,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并且这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就由机动车的使用人去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话,那他们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拿租车这种情况来说吧,租车方作为使用人,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那肯定是应该由对方来承担车辆维修之类的直接损失,租车方根本就不用去承担折旧费这类的间接损失。不过,如果租车合同里面有特别的约定,那可就得另说了,得按照合同来办。总之,一般情况下就是这样的,大家心里都得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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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要是租车方因为对方全责而让车辆受损,那租车方是不用掏折旧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规定,像在租赁或者借用等这种情形下,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并且这属于该机动车那一方的责任,那就由机动车的使用人去承担赔偿责任。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要是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话,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拿租车这个事儿来说吧,租车方作为使用人,在对方全责的这种情况下,理应由对方去承担车辆维修之类的直接损失,租车方压根就不用承担折旧费这类的间接损失。不过,如果租车合同里有特别的约定,那可就得按照合同来,就不能这么简单地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