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见证人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立案
律师解答
关于口头遗嘱见证人“立案”这种说法,其实不太对,准确来说,是要满足一些条件,口头遗嘱才能有效。下面就来具体说一说这些条件:
1.见证能力方面。见证人得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啥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能够自己独立去进行各种民事活动,能把自己心里想的清楚明白地表达出来,而且对于遗嘱里涉及到的那些内容,也得理解得正确无误才行。
2.要和遗嘱没有利害关系。也就是说,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而且也不能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什么利害关系,像债权人、债务人这种就不行。就是为了保证见证人能够公正地去见证整个过程。
3.人数上也有要求。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跟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这个口头遗嘱的订立过程。
4.危急情况这个条件也很关键。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的情况下才能订立。要是危急情况过去了,遗嘱人有能力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录像的形式来立遗嘱了,那之前立的这个口头遗嘱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总之,只有把上面这些条件都满足了,口头遗嘱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可一定要记清楚。
律师解答
关于口头遗嘱见证人“立案”这种说法其实不太对,准确来讲,是要满足一些条件,口头遗嘱才能有效。下面就来具体说一说这些条件:
1.见证能力得具备。啥意思?就是见证人得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啥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能够自己独立去进行各种民事活动,能把自己心里想的清楚明白地表达出来,而且还得能正确理解和遗嘱有关的那些内容。
2.见证人得和遗嘱没有利害关系。这是因为要是有利害关系,可能就没办法公正地去见证了。比如说,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也不能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像债权人、债务人这种利害关系。
3.人数上也有要求。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和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行。
4.还有个危急情况的条件。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要是危急情况过去了,遗嘱人又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形式来立遗嘱了,那之前立的那个口头遗嘱就没效了。
总之,只有把上面这些条件都满足了,口头遗嘱才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大家在涉及到口头遗嘱相关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些条件弄清楚,这样才能保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咱们来聊聊口头遗嘱有效需要满足的条件,这里面关于“立案”的说法其实是不对的哟,下面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见证能力得达标
见证人得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啥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能够自己独立去进行各种民事活动,能清楚明白地把自己心里想的表达出来,而且对于遗嘱相关的那些事儿,也得理解得明明白白的。
二、和遗嘱不能有利害关系
见证人可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也不能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啥利益上的关联,像债权人、债务人这种情况都不行。就是为了保证见证人能够公正、客观地去见证整个过程,不偏不倚。
三、人数得够
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和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行。这样可以多几双眼睛看着,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四、危急情况是前提
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要是危急情况过去了,遗嘱人又能够通过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来立遗嘱了,那之前立的那个口头遗嘱就没有法律效力。
总之,只有把上面这些条件都满足了,口头遗嘱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关于口头遗嘱见证相关内容,“立案”的表述并不恰当,准确来说是要明确具备哪些条件,口头遗嘱才能有效。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见证能力
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其在心智、认知等方面达到法定标准,能够独立开展民事活动。例如,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想法,对于遗嘱所涉及的各项内容,包括财产分配、权益安排等,都能正确理解。若见证人存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影响其正常认知和表达的情况,那么其见证行为可能会使遗嘱效力存疑。
二、与遗嘱无利害关系
为保证见证的公正性,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此外,也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像债权人、债务人等。因为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因自身利益考量而影响见证的客观性,导致遗嘱内容无法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三、人数要求
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样可以通过多人见证,相互印证,确保遗嘱订立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因单个见证人的失误、偏见等因素影响遗嘱效力。
四、危急情况
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比如遗嘱人突发重病、遭遇重大灾难等,使其无法及时通过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便无效。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口头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