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对方要求返还礼物怎么办
律师解答
恋爱期间礼物赠送情况的确复杂。一般性日常礼物如鲜花、零食等,交付后所有权转移无需返还,这是基于好意施惠,符合法律常理。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因带有缔结婚姻附加条件,未结婚时受赠人继续占有构成不当得利,赠与人有权主张返还。而特殊纪念意义且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礼物,处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对于一般性日常礼物,双方无需纠结,应明确其赠与性质。
2.涉及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送,赠送方在送前要谨慎考虑,保留好相关凭证;若分手需返还,先尝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走法律程序。
3.针对特殊纪念意义礼物,双方要坦诚沟通各自意愿;若协商无果寻求法律帮助时,要提供能证明礼物来源及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据。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一般性日常礼物,如鲜花、零食等,属于好意施惠的赠与行为。交付后所有权转移,分手后无需返还,不存在法律上的返还义务。
(2)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物,因附带有缔结婚姻的条件。在未能结婚的情况下,受赠人继续占有属于不当得利,赠与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返还。
(3)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且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礼物,其返还问题没有明确统一标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借助法律途径。
提醒:
恋爱期间赠送礼物涉及多种法律情形。赠送或接受礼物时,留意礼物性质,大额财物赠与需谨慎,遇纠纷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律师解答
(一)对于一般性日常礼物,如鲜花、零食,既然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且无需返还,那么接受方就安心收下,无需有心理负担。
(二)要是涉及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物,赠与人在分手时若想拿回,先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说明财物带有结婚附加条件如今未能结婚的情况;协商不成可走诉讼途径。受赠方若不想返还,要准备好能证明财物并非附条件赠与的证据。
(三)针对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且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礼物,双方最好坦诚沟通各自想法,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决定是否返还。若走法律途径,要向法院提供礼物来源、使用等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律师解答
恋爱时送日常小礼物,像鲜花、零食之类,一般就算赠与了。送出去后东西就归对方,不用还,这是情谊往来,没法律规定要还。
要是为结婚送了大额财物,比如贵重首饰、房子等,分手时送的人能要求拿回。这种赠与有结婚的条件,没结成婚,对方继续留着没法律依据,送的人能协商或打官司要回。
有特殊纪念意义且难用金钱衡量的礼物,要不要还得看双方想法、礼物来源和使用状况等。谈不拢就走法律途径。
律师解答
结论:
恋爱期间赠送礼物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别,日常小礼物无需返还,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财物未结婚可要求返还,特殊纪念意义礼物依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解析:
恋爱中的一般性日常礼物如鲜花、零食等,一旦送出所有权就归对方,这是好意施惠,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返还。而以结婚为目的送的贵重首饰、房产等大额财物,因带有结婚附加条件,没结婚的话受赠方继续占有就是不当得利,赠与人能协商或起诉要回。对于有特殊纪念意义且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礼物,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返还,协商不好可走法律途径。恋爱中的礼物纠纷很常见,若你在这方面有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他们能依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