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看守所的职责重点在于执行法定的释放程序,保证被羁押人按时解除羁押,这是基于司法程序的规范性要求。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标志着对被羁押人法律状态的正常变更。
(2)看守所一般不主动提前专门联系家属,这是常态。因为司法程序注重对被羁押人本身法律事务的处理,而非以通知家属为主要任务。
(3)被羁押人主动提出且看守所认为合理时协助通知家属,体现了一定的人性化考量,但不是必须执行的规定。
(4)家属有主动获取信息的途径,知晓释放日期可自行前往,不知晓则可与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这给予家属自主关注案件进展和亲人状态的责任。
提醒:
家属若关心被羁押人的释放情况,要主动与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确认。
律师解答
看守所释放被羁押人,通常不会提前专门联系家属。
释放是对被羁押人解除羁押状态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刑满就发释放证明书,一般不提前通知家属。
若被羁押人在关押时主动提,且看守所觉得合理,可能协助通知家属。
这不是必然做法,只是特殊情况下的考量。
家属若知道释放日期可自行去接;不清楚的话,能和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询问。
律师解答
结论:
看守所释放被羁押人一般不会提前专门联系家属。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看守所对刑满释放人员是按期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书,重点在于履行解除羁押的法定程序,所以通常不会主动提前告知家属来接人。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被羁押人在关押时主动提出希望通知家属来接,且看守所判断合理,就可能协助通知,但这不是一定会发生的。要是家属知道被羁押人的具体释放日期,可自行前往看守所迎接;要是不清楚,也能够和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询问情况。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且详细的解答。
律师解答
看守所释放被羁押人通常不会提前专门联系家属,这是因释放主要是履行法定解除羁押程序,重点在于完成对被羁押人的手续办理。
为更好处理这一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被羁押人在关押期间若有需求,应主动、清晰地向看守所提出希望通知家属来接的请求,确保意愿能有效传达。
2.家属若想知晓被羁押人释放情况,应主动与办案机关或看守所保持密切沟通,询问具体释放日期等关键信息。
3.看守所对于被羁押人通知家属的合理请求,应及时、妥善处理,提高协助通知的效率与准确性。如此,各方共同努力,能让释放交接过程更为顺畅。
律师解答
(一)如果家属想知道被羁押人的释放情况,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是个好办法,询问清楚释放的具体日期等信息。
(二)直接联系看守所也是可行的,向工作人员咨询被羁押人是否即将释放以及释放的相关安排。
(三)要是被羁押人在关押期间有机会,尽量主动向看守所提出希望通知家属来接的请求,争取让看守所协助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此条例表明看守所主要依据相关通知文书履行释放程序,未强制要求提前通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