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重大误解九十日、受胁迫一年、一般情形一年没行使撤销权消灭,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没行使也消灭,且除斥期间不可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撤销权的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重大误解情况,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受胁迫则从胁迫行为终止日起一年,一般情形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若未行使撤销权就会消灭。同时,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同样消灭。而且除斥期间是固定的,不会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这意味着一旦期间届满,撤销权就彻底丧失。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涉及撤销权的问题,对相关法律规定把握不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撤销权适用于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不同情况起算点不同。重大误解,自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90天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2.受胁迫情形,自胁迫行为终止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3.一般情形,自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4.最长期间为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
5.除斥期间不变,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届满撤销权绝对消灭。
律师解答
1.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届满后撤销权绝对消灭。不同情形下除斥期间起算点有别。
2.重大误解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3.受胁迫时,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4.一般情形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5.还有最长期间限制,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建议当事人在发生可撤销情形时,及时了解自身权利和除斥期间规定,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必要时积极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期间经过丧失权利。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一旦期间届满,撤销权就会绝对消灭。
(2)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起算点不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3)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4)一般情形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另外,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
提醒:
撤销权行使受除斥期间严格限制,务必留意起算点和时间限制,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对于重大误解情形,若想行使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动,留意该时间限制,避免错过。
(二)受胁迫时,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密切关注胁迫行为结束时间,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一般情形下,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注意保管好相关知道撤销事由的证据。
(四)无论何种情形,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是最长期间,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撤销权绝对消灭,要整体把控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