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自愿履行方面,即便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当债务人自愿履行时,就不能在履行后以诉讼时效已过反悔,债权人合理受领受法律保障,这体现了对诚实履行行为的认可。
(2)达成还款协议能重新激活债权的法律保护效力,新协议订立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新的时间保障。
(3)债务人书面确认债务,可看作对原债务的再次认可,使原本可能因时效问题受限的债权重新获得法律保护。
(4)在行使抵销权上,若债权人对债务人也有到期债务,不管该债务是否过时效,债权人都能主张抵销,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不同救济方式适用情况不同,遇到债权超时效问题,建议咨询以确定最适合的解决办法。
律师解答
(一)自愿履行:当债务人自愿还钱时,其不能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把钱要回去,债权人合法接受还款。
(二)达成还款协议:和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此协议受法律保障,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
(三)债务人确认:若债务人书面承认了债务,这可看作是对原来债务的再次确认,债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四)行使抵销权:要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也有到期债务,不管自己的债务有无过诉讼时效,都能主张抵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律师解答
债权超诉讼时效,实体权利在但胜诉权丧失,有这些救济办法:
1.自愿履行:债务人自愿还钱,不能以超时效反悔,债权人受领受法律保护。
2.还款协议:和债务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协议受保护,诉讼时效重新算。
3.债务人确认:债务人书面承认债务,视作重新确认,债权受保护。
4.行使抵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到期债务,可主张抵销,不论是否超时效。
律师解答
结论: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虽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仍在,可通过自愿履行、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确认、行使抵销权等方式救济。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强制保护债权人的胜诉权,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依旧存在。在自愿履行情形中,当债务人自愿偿还债务时,其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而要求返还,债权人接受履行受法律保障。若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这相当于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务人书面承认债务,意味着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债权将再次受到法律保护。当债权人对债务人也有到期债务时,无论自身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都可行使抵销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想了解更多法律救济方式,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债权超诉讼时效虽实体权利仍存但会失胜诉权,有以下救济方式:
1.自愿履行:债务人若自愿履行已过时效的债务,其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反悔,债权人受领该履行受法律保护。这是因为债务人自愿放弃了时效抗辩权,法律尊重其自主意愿。
2.达成还款协议: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且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这能让债权债务关系重新受到有效约束。
3.债务人确认:债务人书面承认债务,可看作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债权会再次受法律保护。书面确认明确了债务人的还款意愿。
4.行使抵销权:当债权人对债务人也负有到期债务时,可主张抵销,无论该债务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