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权利可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民法典,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另一方要协助。若抚养方不协助,有探视权的一方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2.强制执行对象是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而非孩子。法院会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促其履行。
3.若上述方法无效,在保障孩子安全时,经探视权人申请,法院可安排其到指定地点探视。
律师解答
结论:
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对象是拒不协助的一方,而非子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抚养方拒不协助,享有探望权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时,不会针对子女,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当事人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促其履行。若这些措施仍无法实现探望权,在保障子女安全前提下,经探望权人申请,可安排其到指定地点探望。如果您在探视权方面遇到难题,或对相关法律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能够强制执行。《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权利,另一方需协助。当抚养方拒绝协助时,享有探望权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而非子女。法院一般会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
3.若上述方法仍不能实现探望权,在保障子女安全的情况下,探望权人可申请到指定地点探望子女。
建议抚养方应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保障孩子能与父母双方保持良好关系。法院在执行时要把握好尺度,以保障子女权益为首要原则。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这保障了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联系。
(2)当抚养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要明确,强制执行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非子女。
(3)法院会先对拒不协助方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若这些方法不奏效,在保障子女安全的前提下,可由探望权人申请,安排到指定地点探望子女。
提醒:
在处理探视权纠纷时,双方应尽量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需申请强制执行,要遵循法律程序。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当享有探视权一方遇到抚养方拒不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情况,可第一时间收集对方拒绝协助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若对方仍不配合,要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提供对方的相关信息,配合法院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
(三)若上述方法都无法实现探视权,可在保障子女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向法院申请到指定地点探望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