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起诉立案时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一般按撤诉处理视为未立案,但存在特殊情况。通常原告需自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不过符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司法救助情形的,可申请相关救助。经法院批准缓交的,可延缓交费;若未获批准且仍不预交,会裁定按撤诉处理。同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1.起诉立案后要及时关注法院通知的交费时间,按时交纳案件受理费。
2.若经济困难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准备材料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费用。
3.若涉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知晓可不预交受理费的规定。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起诉立案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费用,通常会按撤诉处理,此时可视为未立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原告需自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2)若当事人符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情形,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批准缓交的,当事人可延缓交费;若未获批准且仍不预交费用,法院会裁定按撤诉处理。
(3)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当事人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由此可见,起诉立案不交费并非一定不能立案,关键在于是否按规定处理费用以及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提醒:起诉立案时务必关注费用交纳时间,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及时申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律师解答
1.起诉立案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按撤诉处理,等同于未立案。一般原告要在接到法院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案件受理费。
2.符合司法救助情形,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获法院批准缓交的可延期缴费;未获批还不预交的,按撤诉处理。
3.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不预交受理费。因此,起诉立案不缴费不一定不能立案,关键看费用处理和救助条件。
律师解答
结论:
起诉立案时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不一定完全不能立案,关键在于是否按规定处理费用及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法律解析: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原告需自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若符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司法救助情形,可申请,经法院批准缓交的能延缓交费;未获批准且仍不预交的,会裁定按撤诉处理,此时可视为未立案。不过,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由此可见,起诉立案后费用的处理情况不同,立案结果也会不同。如果您在起诉立案费用处理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一)若在起诉立案时接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应在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避免因逾期未交被按撤诉处理。
(二)若符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司法救助情形,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缓交的可延缓交费。
(三)若是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正常推进立案流程即可。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该办法还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