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存在发包单位,且其未依约支付工程款致使包工头被欠款时,发包单位要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责。这是为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包单位拖延付款。
(2)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形,违法转包人、分包人需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规定是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杜绝非法转包分包行为。
(3)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是个人或其他组织,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与之签约的主体承担付款责任。这是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4)解决方式上,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包工头可收集合同、结算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提醒:
在处理工程款纠纷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律师解答
(一)确定追责对象
-若有发包单位且其未按约支付致包工头被欠款,可要求发包单位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担责。
-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违法转包人、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按合同相对性,与包工头签约的个人或组织承担付款责任。
(二)解决途径
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包工头收集合同、结算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
1.确定追责对象
若发包单位未按约支付工程款致包工头被欠款,可要求其在欠付价款内担责;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相关人员要担责;按合同相对性,与包工头签约的主体需付款。
2.解决方式
先协商,协商不成,包工头可收集合同、结算单等证据起诉,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
结论:
欠包工头工程款,追责对象需依不同情况确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建设工程法规,若有发包单位且其未按约支付工程款致包工头被欠款,发包单位应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责。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形时,违法转包人、分包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是个人或其他组织,则按合同相对性,由签约主体承担付款责任。包工头遇到欠款问题,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合同、结算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工程款追讨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律师解答
欠包工头工程款追责对象依不同情形而定。若发包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包工头被欠款,发包单位需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责;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违法转包人、分包人应担相应责任;按合同相对性,与包工头签约的个人或其他组织需承担付款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先尝试协商解决,和平友好地沟通,争取达成一致还款意见。
2.若协商不成,包工头要收集好合同、结算单等证据。
3.凭借收集的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