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当事人有约定还款顺序的,严格按照约定来确定还款顺序。比如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先还本金再还利息,那就按此执行。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当债务人履行主债务外还需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且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按如下顺序履行:
1.先支付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像追讨欠款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2.再支付利息。
3.最后偿还主债务本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律师解答
1.当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还款顺序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即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还款顺序。
2.若没有约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需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且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除另有约定外,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履行。如债务人还款金额不足以覆盖本金、利息和追讨欠款产生的费用,先抵充追讨费用,再抵充利息,最后抵充本金。
3.建议当事人在借贷等债务关系中,提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还款顺序,避免后续出现争议。债务人在还款时,若不确定还款顺序,应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明确款项抵充顺序。
律师解答
结论:
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有约定按约定确定还款顺序;无约定则先还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再还利息,最后还主债务。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债务人面临给付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优先。若没有约定,鉴于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是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而产生的必要支出,所以先履行;利息是基于主债务产生的法定孳息,在实现债权费用之后履行;主债务是核心债务,最后履行。如债务人还款金额不能覆盖本金、利息和追讨欠款费用,就按追讨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抵充。若遇到债务清偿顺序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即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还款顺序。
(2)若没有约定,债务人履行主债务外还需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有关费用,且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另有约定外,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履行。
(3)如债务人还款金额无法覆盖本金、利息及追讨欠款费用,应先抵充追讨费用,再抵充利息,最后抵充本金。
提醒:
在债务关系中,当事人最好对还款顺序进行明确约定。若未约定,应了解法定还款顺序,避免因还款抵充顺序问题产生纠纷,不同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债务人还款若无法清偿全部债务,还款顺序按以下规则确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若没有约定,债务人除还主债务,还需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给付不足时,按实现债权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履行。
3.比如还款金额不够付本金、利息和追讨费用,先抵充追讨费用,再抵利息,最后抵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