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检察院传唤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没有固定时间对应。传唤用于调查讯问,一般持续不超十二小时,重大复杂且需拘留、逮捕的不超二十四小时。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检察院通常应在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十日以内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若需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检察院规范传唤程序,严格遵守时间限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针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提高审查效率,避免超期。
3.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明确补充侦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补充侦查次数。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检察院传唤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无固定时间对应关系,传唤是为进行调查讯问。其持续时间通常不能超过十二小时,当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且需拘留、逮捕时,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保证了调查讯问的效率,同时保障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院一般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3)若案件需补充侦查,每次期限为一个月,且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提醒:
案件情况不同,审查起诉和传唤时间会有差异。若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律师解答
(一)了解传唤时间规定
要清楚检察院传唤持续时间一般不超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且需拘留、逮捕的不超二十四小时,避免超期传唤情况发生。
(二)明确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一般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三)掌握补充侦查相关
若案件需补充侦查,每次期限一个月,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律师解答
1.检察院传唤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无固定时间对应。传唤是为调查讯问,一般不超12小时;重大复杂且需拘留、逮捕的,不超24小时。
2.对于公安移送案件,检察院通常1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的,10日内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1年的,可延至15日。
3.需补充侦查的,每次1个月,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律师解答
结论:
检察院传唤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没有固定时间对应,传唤有时间限制,移送审查起诉也有相应期限规定。
法律解析:
检察院传唤是为了调查讯问,一般持续时间不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且需拘留、逮捕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而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院通常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若案件需补充侦查,每次期限为一个月,且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表明两者的时间规定相互独立,没有必然的时间对应关系。如果对这些法律规定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