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身份证明材料:准备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自己身份以及和案件的关联。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实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内容。
3.欠薪证据:工资欠条、结算单、聊天和电话录音等,明确欠薪金额和时间。
4.证人证言:若有其他被欠薪者,可提供此增强证明力。
5.追讨记录:短信、邮件等,体现用人单位恶意欠薪故意。准备好材料就可向劳动监察或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解答
结论:
恶意欠薪案立案需准备身份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欠薪证据、证人证言(若有其他被欠薪劳动者)、追讨工资记录,准备好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解析:
在恶意欠薪案中,身份证明材料能确定劳动者身份及其与案件的关联;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具体劳动内容的关键;欠薪证据明确了欠薪的金额和时间等重要信息;其他被欠薪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可增强证据证明力;追讨工资记录则体现了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主观故意。这些材料对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劳动者遇到恶意欠薪情况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通过合法途径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能够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如果在准备材料或报案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身份证明材料是立案基础,它能确认劳动者身份以及其与案件的关联性,为后续调查提供基本信息。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至关重要,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能清晰界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和劳动内容,是判定欠薪主体的关键。
(3)欠薪证据是核心,工资欠条等能明确欠薪的具体情况,是认定恶意欠薪事实的重要依据。
(4)证人证言可在多人被欠薪时发挥作用,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使案件事实更具可信度。
(5)追讨工资记录能反映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主观故意,对于案件定性有重要作用。
提醒:
准备材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恶意欠薪案立案需准备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欠薪证据等材料后向相关部门报案。
2.具体材料准备及措施建议如下:
-准备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用于证明自身身份及与案件的关联。
-收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实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内容。
-留存欠薪证据,包括工资欠条、结算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明确欠薪金额和时间。
-若有其他被欠薪劳动者,可获取证人证言增强证明力。
-保留向用人单位追讨工资的记录,如短信、邮件,体现其恶意欠薪故意。
-准备好材料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解答
(一)身份证明材料:准备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作用是证明自身身份以及和案件的关联。
(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此证实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劳动内容。
(三)欠薪证据:准备工资欠条、工资结算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明确欠薪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四)证人证言:若还有其他劳动者被欠薪,可提供相关证人证言来增强证据证明力。
(五)追讨记录:保留向用人单位追讨工资的短信、邮件等记录,体现其恶意欠薪的主观故意。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此条例虽未直接针对立案材料,但侧面反映规范工资支付及保障劳动者权益,准备上述材料是为合法追讨工资,符合该条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