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工人可依具体情况确定起诉对象,仅有包工头欠条时可起诉包工头;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可将包工头及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相对性原则表明,当包工头出具欠条,这就形成了包工头与工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工头理应按约定支付工资,所以工人能起诉包工头追讨欠款。而当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现象,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相关规定让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单位承担清偿责任。在此情形下,工人把这些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可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您在工资追讨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律师解答
1.若只有包工头出具欠条,依据合同相对性,工人可起诉包工头支付欠款。欠条是双方债权债务的凭证,包工头有义务按约定付工资。
2.若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单位,要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负责。工人可将他们与包工头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1.工人可依不同情形确定起诉对象以追讨工资。当只有包工头出具欠条时,因合同相对性,工人可起诉包工头,欠条作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包工头负有按约定支付工资的义务。
2.若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依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单位,需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工人除起诉包工头外,还可将这些违法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解决措施与建议:工人要及时保留欠条等关键证据;在发现工程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况时,主动收集相关证据;可先尝试与相关责任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
(一)当仅有包工头出具欠条时,工人可凭借此欠条起诉包工头,要求其支付所欠工资,因为欠条证明了包工头和工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工头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二)若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形,工人除起诉包工头外,还可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只有包工头出具欠条时,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就是有力凭证,工人有权起诉包工头支付欠款,包工头理应按约定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2)若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单位,要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工人为保障自身权益,可将包工头和这些违法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提醒:
工人在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好欠条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