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应在1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10日内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1年的,可延长至15日。
3.改变管辖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
4.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律师解答
结论: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一般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日以内作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至十五日。改变管辖的从新收到案件起算期限,补充侦查的重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明确了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的多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延长是考虑到案件调查和审查的难度。对于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规定,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改变管辖重新计算期限是因为新的检察院需要重新熟悉案件情况,补充侦查后重算则是因为补充了新的证据和情况,需要重新审查。如果大家在刑事诉讼方面遇到关于审查起诉期限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2)对于重大、复杂案件,检察院可延长十五日作出决定。这类案件通常涉及面广、证据繁多,需要更多时间审查。
(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时,检察院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这体现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提高诉讼效率。
(4)若改变管辖,审查起诉期限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提醒:当事人需关注案件审查起诉期限,若出现超期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有明确的审查起诉期限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同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起算期限,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期限。
为保障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公安机关应确保移送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减少因材料问题导致的补充侦查;二是检察院要合理安排工作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尤其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三是司法机关之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处理改变管辖等情况,避免期限计算出现错误。
律师解答
(一)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是普通案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若遇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相关人员需及时跟进案件进展,了解是否属于可延长情况。
(二)当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时,检察院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要留意案件是否适用速裁程序。
(三)若案件改变管辖,审查起诉期限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需关注管辖变更时间及新的审查进度。
(四)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要知晓补充侦查情况和重新计算的起始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