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安迟迟不将案子移交检察院,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确认侦查羁押期限是否超出规定。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若超出此期限,可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要求其说明未移送的原因。
2.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责,能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可通知公安机关移送。
3.若因被害人原因导致,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自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明确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当公安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案子移交检察院,可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促使其说明未移送的原因。
(2)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职责,能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未移送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3)若因被害人原因导致案件未移交,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自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遇到公安未及时移送案件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沟通记录。不同案情对应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确认侦查羁押期限是否超过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若超过期限,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说明未移送的原因。
(二)向同级检察院申诉,由于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责,可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移送。
(三)若因被害人原因导致公安未移交案子,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自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律师解答
公安未及时将案子移交检察院,可这样处理:
一是核实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超期的话,向公安机关的法制、督察部门反映,要求说明未移送原因。
二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监督职责,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可通知移送。
三是若涉及被害人,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自诉程序维权。
律师解答
结论:
公安迟迟不将案子移交检察院,可确认是否超侦查羁押期限,超期可向公安机关法制、督察部门反映;也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被害人还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走自诉程序。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若超出此期限,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能促使其说明未移送原因。同级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责,可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要求其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可通知移送。若因被害人原因,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自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若大家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对具体操作还有疑问或者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