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公安机关将案件报捕至检察院后,检察院会进行审查,若发现不符合逮捕条件,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退回案件。此时,公安机关需立刻释放被拘留人,并及时告知检察院执行情况,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当羁押。
(2)若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有权力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退回案件。公安机关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之后可再次报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这一程序保证了案件证据的充分性和准确性,有助于司法公正。
提醒:
对于报捕案件,当事人要清楚检察院退回案件的法定情形。若涉及此类案件,不同情况应对方式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结论:
已经报捕的案件检察院可以退回。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对报捕案件有审查权力。若经审查发现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退回。此时,公安机关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另外,若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也会退回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补充侦查,之后可再次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由此可见,报捕到检察院的案件存在退回的法定情形。如果大家在遇到与报捕、案件退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时,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律师解答
报捕到检察院的案件存在退回的法定情形。一是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退回。这体现了检察院对逮捕权的审慎行使,避免不当羁押。二是案件证据不足时,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退回案件。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退回案件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面对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公安机关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补充侦查,再次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律师解答
(一)若检察院以不符合逮捕条件退回案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及时把执行情况告知检察院。为后续处理,公安机关可进一步收集证据,若有新证据能证明符合逮捕条件,可再次报捕。
(二)若因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可重新询问证人、收集新物证等方式补充证据,之后再次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律师解答
1.报捕案件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报捕后,若检察院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会不批捕并退回案件。此时,公安机关要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
2.若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会要求补充侦查并退回。公安机关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侦查,再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报捕案件存在退回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