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3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体现了刑罚执行的灵活性与效率性,避免了短刑期罪犯频繁移送的繁琐,利于资源合理分配。
2.为保障该制度更好实施,一是看守所应提升管理和教育水平,针对短刑期罪犯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活动;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看守所执行刑罚合法合规,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与监狱等执行场所的信息共享机制,便于在罪犯刑满释放后进行有效的跟踪和帮扶,降低再犯罪率。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若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这一规定旨在提高司法执行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移送程序。
(2)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体现了不同刑罚执行主体的明确分工。
(3)判决生效后,已羁押罪犯一般会交付监狱等执行场所,但符合剩余刑期条件的,则由看守所继续执行至刑满释放,保障了刑罚执行的灵活性与合理性。
提醒:
对于家属来说,要及时了解罪犯刑罚执行方式,若涉及剩余刑期计算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若罪犯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交付执行刑罚前,看守所可代为执行。相关人员需确认刑期计算准确,确保符合代为执行条件。
(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刑罚,要明确执行主体责任。
(三)判决生效后,已羁押罪犯若符合剩余刑期条件,无需移送监狱,看守所应做好继续执行刑罚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师解答
1.若罪犯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3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3.判决生效后,已羁押罪犯一般会交付执行场所,但剩余刑期符合条件,就不用移送监狱,由看守所执行到刑满释放。
律师解答
结论:罪犯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若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判决生效后,已羁押罪犯一般会交付监狱等执行场所,但剩余刑期符合条件的,不用移送监狱,由看守所继续执行到刑满释放。这一规定既合理利用了司法资源,也能高效执行刑罚。若大家在刑罚执行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