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挂名股东兼担保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不合法且违背诚信原则。挂名股东基于登记的股东身份,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担保人需依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2.挂名股东可与实际出资人协商,通过合法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来退出股东身份,以合理减轻责任。
3.担保人若发现担保合同存在受欺诈、胁迫签订等可撤销情形,可通过诉讼撤销担保合同。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加重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
4.所有减轻责任的行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违法逃避债务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挂名股东和担保人不能以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这是因为挂名股东在工商登记上具有股东身份,依据法律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担保人也需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基本的法律义务。
(2)挂名股东若想合理减轻责任,可以与实际出资人协商,通过合法的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以此退出股东身份,从而摆脱相关责任。
(3)担保人若发现担保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如受欺诈、胁迫签订,可通过诉讼撤销担保合同。同时,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加重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可不承担责任。
提醒:
处理挂名股东和担保责任问题务必依法进行,违法逃避债务会面临法律追究,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挂名股东减轻责任方式:与实际出资人协商,按照合法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从而退出股东身份。
(二)担保人减轻责任方式:若担保合同存在受欺诈、胁迫签订等可撤销情形,可通过诉讼撤销担保合同;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加重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解答
1.挂名股东兼担保人不能用不正当手段逃债,这既违法又违背诚信。挂名股东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担保人按约定担责。
2.挂名股东想减轻责任,可和实际出资人协商,通过合法程序办股权变更登记退出。
3.担保人若遇可撤销情形,像受欺诈、胁迫签合同,可诉讼撤销。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一切都要合法,违法逃债会被追究。
律师解答
结论:
挂名股东兼担保人不能不正当逃避债务,挂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担保人按约定担责,可通过合法途径减轻责任,违法逃避将被追究。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挂名股东因登记具有股东身份,就需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担保人要按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挂名股东若想减轻责任,可与实际出资人协商,通过合法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退出。担保人若遇受欺诈、胁迫签订合同等可撤销情形,能通过诉讼撤销合同;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其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对加重部分可不担责。任何试图违法逃避债务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如果您在挂名股东或担保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