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不过约定需符合规定。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会被视为没有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无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3.法律未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长期限,只要当事人的约定合法,就可以自行约定较长的保证期限。
解决措施和建议:债权人和保证人在约定保证期限时,应明确具体期限,避免出现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的情况。若主债务无履行期限,要合理确定宽限期。同时,约定保证期限要遵循合法原则。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若有有效约定,则按照约定来确定保证期限。
(2)当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时,法律将其视为没有约定。
(3)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对于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的情况,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法律未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长期限,只要当事人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约定较长的保证期限。
提醒:在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时,要确保约定合法有效,避免出现视为无约定的情形。不同案情的保证期限确定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债权人和保证人可自行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不过要注意约定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不然视为没有约定。
(二)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主债务无履行期限时,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在合法前提下,当事人能自行约定较长的保证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答
1.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主债务无履行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4.法律未明确最长期限,只要约定合法,可自行约定较长保证期。
律师解答
结论: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约定,约定不合理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主债务无履行期限从宽限期届满起算,可合法约定较长保证期限。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债权人和保证人可自行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不过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会被视为没有约定。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长期限,只要当事人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能够自行约定较长的保证期限。在处理连带责任保证相关事务时,每个人遇到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您对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的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