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继承人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在选择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时候,要首先确定其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查看其年龄是否达到18周岁(特殊情况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状态是否正常,能否理解遗嘱相关的事务及后果。比如,可以通过简单的交流询问,像问他是否知道遗嘱是对个人财产死后的分配安排等问题,来判断他是否具备相应认知能力。
(二)严格排查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无利害关系。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的利害关系,除了债务关系,还包括是否有亲属关系、雇佣关系等。例如,如果见证人是继承人的雇主,这种关系就可能影响见证的公正性,这样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三)确保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在危急时刻订立口头遗嘱时,要提醒见证人他们的重要性以及需要同时在场见证的要求。比如在病床前订立口头遗嘱时,要让见证人都围在床边同时听取遗嘱人的遗嘱内容。
(四)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应尽快重新订立遗嘱,原来的口头遗嘱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律师解答
1.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能清楚知道遗嘱相关行为和后果的人。
2.见证人要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这是为了见证公正。就像要是见证人和继承人有债务关系这种利害关联,见证的真实性就可能受影响。
3.必须有两个或更多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才行。这样他们能互相监督,防止有人作伪证之类的情况。
4.在危急状况解除后,如果遗嘱人能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之前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口头遗嘱才可能被认可有效。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口头遗嘱见证人首先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要求的关键在于只有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够确切地理解遗嘱行为以及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从而提供有效的见证。
2.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非常重要。因为如果存在诸如债务等利害关系,就可能在见证过程中产生偏向性,从而影响见证的公正性与真实性。
3.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是口头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多人在场能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防止单个见证人作伪证的情况发生。此外,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
提醒: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严格,不同情况可能导致遗嘱有效性存在争议,若有相关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
律师解答
结论: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需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及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见证这几个条件,危急情况解除后能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解析:
1.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能清楚认识遗嘱行为及其后果,其见证才具有可靠性。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这一要求,是为了保障见证的公正性。例如有债务关系等利害关系可能会使见证偏向某一方,从而影响见证的真实性。
3.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是为了相互监督,防止单个见证人作伪证。
4.危急情况解除后可以用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如果你对口头遗嘱见证人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或者对遗嘱有效性存在其他困惑,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
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非常关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担任见证人,因为他们有清晰认知遗嘱行为及后果的能力。见证人要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这是保证见证公正的必要条件,存在利害关系就可能使见证真实性受损。同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这样可相互监督防止作伪证。而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为了确保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应选择合适的见证人。遗嘱人要确认见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避免选择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危急时刻,也要确保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