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当庭还可以提供证据吗
律师解答
结论:
原告庭审中原则上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属于“新的证据”的特殊情况可当庭提交,能否当庭举证取决于是否符合“新证据”范畴。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原告在庭审时按常规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和高效。然而存在特殊情况,即若证据属于“新的证据”则可当庭提交。“新的证据”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有不同界定。一审里,包括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因客观原因经法院准许延长举证期限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审中,涵盖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还有一审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审查后准许并依申请调取的证据。若不属于新证据,对方有权提出异议,法院也可能不采纳。证据对于诉讼结果影响重大,准确判断证据是否为“新证据”至关重要。若对证据提交的相关问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原告在庭审中提供证据一般应遵循举证期限规定,但“新的证据”可当庭提交。这一规定旨在平衡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既保障当事人能充分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又维护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
为更好落实这一规则,可采取以下措施:
1.当事人应增强证据意识,在举证期限内积极收集和提交证据。在诉讼准备阶段,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及时固定和提交相关证据,避免因逾期提交导致证据不被采纳,影响自身权益。
2.法院应做好释明工作。在案件受理和审理过程中,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举证期限及“新的证据”的界定标准,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3.对于争议较大的“新的证据”认定,法院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通过充分的对抗,准确判断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范畴,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律师解答
原告庭审时,通常要在举证期限内拿出证据。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属于“新的证据”,就能当庭提交。
“新的证据”分一审和二审。一审里,像举证期限满后新发现,或因客观原因经准许延期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审里,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或一审申请调查未准、二审认为应准并调取的证据。
若不属于新证据,对方可提异议,法院可能不采纳。原告能否当庭举证,得看是否符合“新证据”标准。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原告在庭审时通常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这是保障诉讼程序有序进行的基本规则。
比如规定了一定时间让各方准备证据,防止证据突袭等不合理情况。
(2)“新的证据”在不同审判程序有不同界定。一审中,新发现的证据或因客观原因经准许延长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属于新证据。二审里,一审庭审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一审申请调查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准许并调取的证据是新证据。
(3)若不属于新证据,对方有权提出异议,法院也可能不采纳。这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避免一方随意打乱诉讼节奏。
提醒:
原告准备证据时,要注意区分是否属于新证据,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不确定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律师解答
(一)对于原告而言,要提前梳理证据,尽量在举证期限内准备好并提交。若发现可能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要及时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明,证明是新发现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前提供。
(二)如果不确定证据是否属于“新的证据”,可以在庭前与法官沟通,询问意见,避免当庭提交被认定不属于新证据而不被采纳。
(三)被告若认为原告当庭提交的证据不属于新证据,要及时提出异议,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