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与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协商,询问案件进展和未处理原因,要求其尽快办理,司法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案件相关进展。
(二)若协商没用,向该司法机关的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借助上级机关的监督指导职责,促使下级机关依法处理案件。
(三)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监督。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等活动有监督权,能促使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并尽快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律师解答
当刑事案件久拖不结且不撤诉时,可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和承办司法机关交流,了解案件进度与未处理缘由,督促其尽快办理,司法机关本就有告知进展的义务。
二是若交流没用,就向该司法机关的上级反映或投诉,上级有监督指导责任,可要求其督促下级依法处理。
三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监督权,可请求其监督案件,推动司法机关履职,尽快出处理结果。
律师解答
结论:
刑事案件长期挂案不结案也不撤诉,可与承办司法机关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还能向检察院申诉。
法律解析:
司法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案件相关进展,所以首先可与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协商,了解情况并敦促其及时办理。当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由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有监督指导职责,可向该司法机关的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让上级督促下级依法处理。而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等活动有监督权,当事人能请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监督,促使司法机关尽快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遇到类似挂案不处理的情况,不知如何操作,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长期挂案不结案也不撤诉,当事人可采取多种措施维护权益。
1.与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协商。司法机关有义务告知案件进展,通过协商了解未处理原因,敦促其及时办理。
2.若协商无果,向该司法机关的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上级机关对下级有监督指导职责,可要求其督促下级机关依法处理案件。
3.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等活动有监督权,可请求其对案件进行监督,促使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快作出处理决定。
建议当事人在协商时保持理性,保留好相关证据和协商记录,以便在后续反映问题时能清晰说明情况。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与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协商是解决刑事案件长期挂案问题的基础措施。司法机关有义务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通过协商能了解未处理原因,还可敦促其及时办理。
(2)若与承办司法机关协商没有效果,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上级机关对下级具有监督指导职责,能通过行政手段督促下级机关依法处理案件。
(3)向检察院申诉也是重要途径。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等活动有监督权。当事人可请求其对案件进行监督,推动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快作出处理决定。
提醒: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要注意保留好协商记录等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