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合同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及从权利影响自身到期债权实现时,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行使有范围限制,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诉讼需符合条件,成立后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对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造成影响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但代位权行使范围仅以债权人到期债权为限,行使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能以对债务人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满足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债权实现等条件。若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相对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之后相关权利义务终止。如果大家在合同代位权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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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代位权是指,若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代位权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到期债权,行使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可向债权人主张对债务人的抗辩。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满足条件,如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权影响债权实现等。法院认定成立后,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相关权利义务终止。
律师解答
1.合同代位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制度,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其行使范围以债权人到期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可向债权人主张对债务人的抗辩。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债权人在考虑行使代位权时,要先确保自身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同时收集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债权实现的证据。
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遵循法定程序。
债务人应积极履行自身义务,避免因怠于行使权利引发代位权诉讼,增加不必要的费用负担。
相对人在面对代位权诉讼时,要及时行使抗辩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合同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制度。这一制度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消极对待自身债权而损害债权人利益。
(2)代位权行使范围受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且行使代位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明确了权利行使的边界和费用承担主体,避免债权人滥用权利。
(3)相对人可向债权人主张对债务人的抗辩,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满足一定条件,法院认定成立后,由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相应权利义务终止,使得债权债务关系得到清晰的处理。
提醒: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同案情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若债权人想行使代位权,要先确认自身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这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合同、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能证明债权存在的材料。
(二)留意债务人是否存在怠于行使其债权或相关从权利的情况,比如债务人对相对人有到期债权却不积极追讨。若发现这种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
(三)行使代位权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且行使范围以自己的到期债权为限。同时要考虑诉讼成本,因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