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延长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总共最长可以执行九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例如,最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为三个月,若需延长,需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批准后可再延长三个月,这样就总共执行了六个月;若再次经批准,还可再延长三个月,那就总共执行了九个月。总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审批程序来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延长。
律师解答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最多可以延长到九个月。但要注意,延长监视居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随意延长。并且,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所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追究法律责任。总之,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延长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
律师解答
一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强制措施,需要严格控制期限,以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确有必要延长,需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并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在延长期间,仍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监视居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律师解答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延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同样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决措施和建议:执行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延长,不得随意超期。
同时,要确保延长的理由充分、合法,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被监视居住人及其家属有权了解延长的情况和原因,执行机关应及时告知。对于超过法定期限的情况,被监视居住人有权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查和处理。在整个过程中,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