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检察院接收犯罪财物后,要好好保管财物及孳息,做好清单并随案移送;对于不好移送的财物,移送其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法院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按判决处理财物及孳息,赃款赃物及孳息除返还被害人外,都上缴国库。
(三)财物和案件没关系的,三天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退还。
(四)相关人员对处理有异议,可依法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留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律师解答
1.检察院收到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财物及孳息,需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将清单、照片等证明文件移送。
2.法院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按判决处理财物及孳息,赃款赃物及孳息除返还被害人外,上缴国库。
3.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三日内解除查扣冻并退还。对处理有异议,可依法申诉。
律师解答
结论:
移送检察院的犯罪财物,检察院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移送相关证明文件;判决生效后按判决处理,赃款赃物除返还被害人外上缴国库;与案件无关财物三日内解除措施退还;有异议可申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物及孳息,检察院要承担妥善保管并随案移送的责任,这有助于保障案件办理过程中财物的规范管理和后面核查。法院判决生效后,按判决处理财物能确保司法结果的有效执行,赃款赃物上缴国库体现了法律对违法所得的处置原则。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及时退还,保障了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若相关人员对财物处理有异议,依法申诉的途径则为其提供了救济渠道。如果您在犯罪财物处理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律师解答
1.移送检察院的犯罪财物处理需遵循规范流程。检察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要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则将清单等证明文件随案移送。法院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按判决处理财物及孳息,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返还被害人外一律上缴国库。与案件无关财物应三日内解除措施退还。
2.为确保处理的公平性和准确性,有关机关要严格审核财物与案件的关联性,准确区分是否为赃款赃物。建立健全财物保管制度,防止财物损坏或丢失。相关人员应及时行使申诉权利,若对处理有异议,依法按程序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检察院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需妥善保管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若财物不宜移送,则移送清单、照片等证明文件。这保证了涉案财物在司法程序中的规范流转,便于后面审查。
(2)法院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按判决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返还被害人外,上缴国库,确保司法公平和财产处理的合法性。
(3)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退还。这保障了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若相关人员对处理有异议,可依法申诉。
提醒:
当事人要关注涉案财物处理情况,若对处理有异议及时依法申诉。不同案件财物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