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支付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码事。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不支付时另一方可起诉索要。
2.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方的法定权利,能促进亲子情感交流。直接抚养方不能因对方没给抚养费就拒绝其探望,否则对方可起诉保障权利。
3.若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其探望。两者应分开处理。
律师解答
结论:
不给抚养费不能拒绝探望,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应分开处理。
法律解析: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若一方不支付,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而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目的在于保障其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促进子女身心健康。所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以对方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其探望。若拒绝,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探望权。当然,若不直接抚养方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会依法中止其探望。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抚养费支付或探望权行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
律师解答
1.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是不同法律关系,不能因未支付抚养费而拒绝探望。支付抚养费是抚养义务,不支付可起诉追讨;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保障未直接抚养方与子女情感交流,利于子女成长。
2.直接抚养方拒绝对方探望的做法不合理。不直接抚养方可起诉保障自身探望权。但如果其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依法中止其探望。
3.建议双方保持理性沟通,将抚养费支付和探望权行使分开处理。直接抚养方不应随意剥夺对方探望权,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直接抚养方也应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同时依法行使探望权。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追讨。
(2)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其目的在于保障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直接抚养方不能因对方未支付抚养费而拒绝其行使探望权。
(3)当直接抚养方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时,不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保障自身权利。但如果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依法中止其探望。
提醒:
父母处理抚养费和探望权问题时应依法行事,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律师解答
(一)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应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其支付,而不能以此拒绝对方探望子女。
(二)若直接抚养方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身探望权。
(三)若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通过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