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公司章程变更不合理会从多方面严重侵害股东利益。表决权方面,不合理调整规则增加大股东权重,削弱小股东决策影响力,使其难以维权;分红权上,修改分配方式会减少部分股东实际分红;优先认购权被取消或限制,股东增加持股机会丧失,持股比例易被稀释;知情权受限,股东无法了解公司运营,难以监督管理。
2.为避免此类情况,公司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变更章程,保障股东充分参与讨论和表决。对于变更议案,要进行全面公示和详细说明。股东自身需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行使权利,若利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表决权方面,公司章程变更不合理调整规则,增加大股东权重,违背股权平等原则,使小股东决策影响力降低,权益难以通过表决维护。
(2)分红权上,章程修改利润分配方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损害了部分股东应得的经济利益,违背了股东投资获取收益的初衷。
(3)优先认购权领域,取消或限制该权利,股东无法按比例增持股份,持股比例被稀释,对公司的控制权和收益权都会受到影响。
(4)知情权范畴,不合理限制股东查阅资料权利,使股东对公司运营情况了解受限,无法有效监督管理,易导致公司内部权力滥用损害股东利益。
提醒:股东遇到章程变更侵害自身权益,应及时关注并留存相关证据,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律师解答
(一)针对表决权受侵害,股东可在股东会讨论章程变更时积极表达意见,若表决结果侵害自身权益,可联合其他小股东对该决议提起撤销之诉。
(二)遇到分红权被侵害,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之前合理的利润分配方式进行分红,若公司拒绝,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分红权益。
(三)若优先认购权被取消或限制,股东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主张该权利,若公司不处理,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
(四)当知情权受限,股东可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若公司拒绝,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知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律师解答
1.表决权方面,公司章程不合理变更表决权规则,像增加大股东权重,会削弱小股东对公司决策影响,小股东难靠表决权维权。
2.分红权方面,章程变更修改利润分配方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会导致部分股东实际分红减少。
3.优先认购权方面,取消或限制股东对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会稀释股东持股比例。
4.知情权方面,不合理限制股东查阅资料权利,股东难了解公司运营,利益易受损。
律师解答
结论:
公司章程变更可能在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和知情权等方面侵害股东利益。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资产收益、优先认购新增资本以及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等权利。当公司章程变更不合理调整表决权规则、修改利润分配方式、取消或限制优先认购权、限制股东查阅资料权利时,就违反了法律赋予股东的权益。比如不合理增加大股东表决权权重,减少按出资比例分红等行为,都直接损害了股东合法权益。股东在面对公司章程变更时,要密切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若发现权益受损,务必及时采取措施。如果对公司章程变更是否侵害自身权益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