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共同被告是这么定的:要是债务人干了无偿转让财产这类有害债权的事儿,而且受让人还知道这情况,那债务人和受让人就是共同被告。为啥?因为他俩行为连着,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受让人还明知故犯,这不就是合伙侵害债权人权益嘛。要是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了,受让人也知道这情况,他俩还是共同被告。为啥又这样?因为债务人低价转让加上受让人知道,这俩因素一起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所以他俩得一起对债权人负责。还有一种情况,要是第三人跟债务人串通,用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财产或者给别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到债权人债权实现了,那债务人和第三人就是共同被告。为啥他俩得一起当被告?因为他俩恶意串通直接把债权人利益损害了,就得一起承担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里,共同被告的确定规则如下:
当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等有害债权行为发生,且受让人知晓此情形时,债务人和受让人为共同被告。原因在于,债务人的无偿处分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而受让人明知却仍接受,这种恶意受让与债务人行为相互关联,共同侵害了债权人权益。
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债权人受损,同时受让人也知道该情况,那么债务人和受让人为共同被告。在此种情形下,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行为以及受让人的明知,共同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产生影响,所以二者应共同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倘若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进而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此时债务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因为恶意串通行为直接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二者必须共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里,共同被告是这么确定的:要是债务人干了无偿转让财产这类有害债权的事,而且受让人知道这情况,那债务人和受让人就是共同被告。为啥?因为他俩行为有关联,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受让人还明知,这就是恶意受让,一起侵害了债权人权益。要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受让人也知道,那他俩也是共同被告。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低价转让和受让人明知,共同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所以得一起对债权人负责。要是第三人跟债务人恶意串通,用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财产或者给别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那债务人和第三人就是共同被告。这种恶意串通行为直接损害债权人利益,他俩得共同承担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里,共同被告的确定方法如下:
要是债务人有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的行为,而受让人知晓这种情况,那债务人和受让人就是共同被告。因为债务人的无偿处分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受让人明知还受让属于恶意,二者共同侵害了债权人权益。
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并且受让人知道此事,债务人和受让人是共同被告。在此情形下,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行为以及受让人的明知,共同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所以二者要共同对债权人负责。
倘若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务人和第三人是共同被告。恶意串通行为直接损害债权人利益,二者需共同承担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里,共同被告的确定是这样的。要是债务人进行了无偿转让财产之类损害债权的行为,而受让人清楚这种情况,那债务人和受让人就是共同被告。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紧密相关,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受让人明知却接受,这属于恶意受让,他们共同侵害了债权人的权益。
要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这个情况,那么债务人和受让人同样是共同被告。在这种情形下,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以及受让人的明知,都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产生了影响,所以他们要共同对债权人负责。
还有,如果第三人跟债务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进而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此时债务人和第三人就是共同被告。因为恶意串通的行为直接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他们必须共同承担法律后果。总之,只要存在这些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就要作为共同被告,来应对债权人撤销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