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执行异议之诉一般不停止执行,存在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审查决定继续执行的例外。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执行程序通常不会因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而暂停。若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法院可以准许继续执行。这体现了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既保障案外人合法权益,避免执行标的被不当处分,又兼顾申请执行人权益,在其提供担保情况下可继续执行。若在执行异议之诉方面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1.执行异议之诉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法律规定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执行程序通常不会因该诉讼的提起而暂停。
2.存在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后继续执行的例外情况。若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法院经审查后可以准许继续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是申请执行人若希望继续执行,应积极准备相应担保并向法院提出请求。
二是案外人要及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诉讼中充分主张自己的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法院在审查申请执行人继续执行请求及担保时,要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执行的公平公正。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执行异议之诉通常不停止执行程序。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期间,虽然执行程序继续推进,但法院不会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保障了执行标的的相对稳定性。
(2)存在特殊情况,即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时,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以准许继续执行。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利益。
提醒:
当事人在执行异议之诉期间,若涉及执行相关问题,因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后,不必过于担忧执行标的会被随意处分,因为在此期间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二)申请执行人若希望在执行异议之诉期间继续执行,可向法院提供相应担保并提出请求,等待法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律师解答
1.执行异议之诉通常不停止执行,审理期间法院不会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2.若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法院经审查后可以准许继续执行。
3.总之,执行异议之诉原则上不停执行,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继续执行属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