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当债务人欠3000元不还时,担保人存在被执行的可能性,这取决于担保类型。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进行诉讼或仲裁并强制执行无果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并申请执行其财产。
2.对于债权人,若遇到债务人不还钱情况,若是一般保证,应先走完对债务人的法律追偿流程;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要注意合法合规。
3.对于担保人,提供担保前要充分考虑风险,明确担保类型。在被要求承担责任时,若发现债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执行过程中可主张保障自己基本生活需要。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担保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对于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且债权人经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追偿,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实现债权时,一般保证人才需承担保证责任。
(2)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债权人有选择权,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若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担责,还能申请执行担保人财产。不过执行过程会保障担保人基本生活需要。
提醒:
提供担保要谨慎,明确自身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面临担保纠纷,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要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追偿,经强制执行无法实现债权后,才会要求一般保证人担责。所以作为一般保证人,可督促债权人先向债务人追讨。
(二)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担责并执行财产。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同时,执行时会保障担保人基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解答
1.债务人欠3000元不还,担保人可能被执行。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一般保证里,债权人得先通过诉讼或仲裁找债务人要钱,强制执行后仍没拿到钱,才能让一般保证人担责。
3.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找债务人,也能找连带责任保证人。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能直接要求担保人担责,执行其财产,但会保障担保人基本生活。
律师解答
结论:
债务人欠3000元不还,担保人可能被执行,责任承担方式因保证类型而异。
法律解析: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里,债权人要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追偿,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实现债权,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担责。而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若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担责并申请执行其财产,但执行会保障担保人基本生活需要。这意味着,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债务人欠3000元不还,债权人可直接申请执行担保人财产;一般保证则需满足特定条件后,担保人才会被执行。若遇到担保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