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有资金回流不能直接证实虚开,认定虚开需综合多方面证据判断。
法律解析:
资金回流是指购货方付款给销售方后,销售方又返还资金给购货方,虽在虚开案件中是常见特征,但并非有资金回流就必然构成虚开。认定虚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上要有故意骗取国家税款等目的,客观上要有无真实交易开具发票或发票与实际交易不符等行为。同时,资金回流存在多种合理原因,像关联企业间正常资金拆借、交易双方其他经济往来等。所以,不能仅凭借资金回流认定虚开,需结合交易实质、发票开具情况等多方面证据综合判断。如果遇到涉及虚开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律师解答
有资金回流不能直接证实虚开。资金回流指购货方付款后销售方又返还资金,虽在虚开案件中常见,但存在资金回流不必然构成虚开。认定虚开需主观上有故意骗取国家税款等目的,客观上符合虚开行为,即无真实交易开票或发票与实际交易不符。同时,资金回流可能源于关联企业正常拆借、双方其他经济往来等合理原因。
为准确认定是否虚开,需从以下方面着手:1.全面审查交易实质,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2.仔细比对发票开具情况,确认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是否一致。3.结合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多方面证据,综合判断是否构成虚开。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资金回流是指购货方付款后,销售方又将资金返还给购货方,在虚开案件中虽常见,但不能仅据此认定虚开。
(2)认定虚开需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上要有故意骗取国家税款等目的;客观上需符合虚开行为,即无真实交易开票或开票与实际交易不符。
(3)资金回流存在多种合理原因,比如关联企业间正常资金拆借、交易双方有其他经济往来等。所以认定虚开要结合交易实质、发票开具情况等多方面证据综合判断。
提醒:
企业遇到资金回流情况时,要保留好证明资金往来合理的证据。若面临虚开嫌疑,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若遇到因资金回流被怀疑虚开的情况,企业要收集资金回流合理原因的证据,像关联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协议、交易双方其他经济往来的合同等,以此证明资金回流并非与虚开有关。
(二)企业应保存好能证明交易真实性的材料,如货物运输单据、出入库记录等,证明交易是真实发生的,开具发票与实际交易相符。
(三)在面对调查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如实说明资金回流的情况以及交易的实际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认定虚开要依据该条规定,结合多方面情况判断,不能仅以资金回流认定。
律师解答
1.资金回流不能直接认定虚开。资金回流是购货方付款后,销售方又返还资金。虚开案件中虽常见资金回流,但有回流不代表就是虚开。
2.认定虚开要满足主客观条件。主观要有骗取国家税款等故意,客观要符合虚开行为,即无真实交易开票或发票与实际交易不符。
3.资金回流可能有合理原因,像关联企业拆借、其他经济往来等。认定虚开需结合交易实质、发票情况等多方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