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拍照收据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但法院是否采信需综合审查判断。
法律解析:
拍照收据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其能否被法院采信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一是真实性,必须确保照片未被篡改、伪造,能如实反映原始收据内容,若对方有异议,提供方需进一步举证。二是关联性,该拍照收据要和案件事实相关,可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同时,拍照收据的证明力通常低于原始收据,所以有原始收据时应优先提供。要是没有原始收据,拍照收据和其他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也能提升其证明力。在处理法律事务中,如果对拍照收据等证据的运用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拍照收据作为电子数据证据类型,在法律上是具备成为证据的资格的,但法院是否采信需综合考量。
(2)真实性是关键因素之一。提供拍照收据时,要确保其未被篡改、伪造,能真实反映原始收据内容。当对方对其真实性存疑时,提供方需进一步举证。
(3)关联性不可或缺。拍照收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才能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起到证明作用。
(4)从证明力来看,拍照收据通常低于原始收据。有原始收据时应优先提供;若没有,可结合其他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以增强其证明力。
提醒:
使用拍照收据作证据时,注意保留能证明其真实性的相关材料。不同案情对证据要求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拍照收据属电子数据证据,可作证据使用,但法院会综合审查。
2.要保证其真实性,即照片未被篡改、伪造,能体现原始收据内容。若对方存疑,提供方需进一步举证。
3.拍照收据要和案件事实有关联,能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
4.其证明力通常低于原始收据,有原始的应优先提供。没有的话,结合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可增强证明力。
律师解答
1.拍照收据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但法院是否采信需综合审查。真实性、关联性是关键审查因素,且其证明力通常低于原始收据。
2.为保障拍照收据能被有效采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确保拍照收据真实性,提供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必要时可借助技术手段证明未篡改。二是明确其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清晰说明该收据如何证明主张的事实。三是若有原始收据,优先提供原始证据;若没有,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与之形成证据链,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增强拍照收据的证明力。
律师解答
(一)确保拍照收据真实性。保留拍照设备的原始拍摄记录,证明照片没有经过修改,比如设备的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若对方质疑,可提供相关记录进一步举证。
(二)保证关联性。清晰梳理拍照收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在提交证据时详细说明该收据能证明的主张。
(三)尽量提供原始收据。若原始收据丢失,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与拍照收据组成证据链,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电子数据要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